从“头”开始精准治理 安全守护幸“盔”有你 ——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创新打造“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08-08 20:25:04
“加茂派出所是保亭县公安局最早推行农村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先行试点单位之一,自“随手拍+电子警察”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扎实用好“随手拍+电子警察”这一治理新模式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工作,共查处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1730起,扩大了辖区交通管理覆盖面。”在海南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不佩戴头盔治理工作现场会的现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加茂派出所副所长黎孙浩说道。这得益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创新推出的“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勤务模式。
据了解,保亭公安自2022年4月推出“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模式以来,查处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共计 23093起,交通违法查处数同比上升80.5%,安全头盔佩戴率由治理前71.2%上升到95%以上,平均排名全省第一,治理成效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在贯彻落实上用“细招”
“戴头盔这事,我看保亭做的比较好,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95%以上,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7月13日,主持召开全省2023年经济形势分析会时,海南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各市县学习借鉴。
今年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海南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主要领导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在全省推广保亭的经验做法。“要真正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实做细、落实落地,努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创建最安全地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喻忠义表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切身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治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位于海南省南部内陆五指山南麓,受地域、气候等影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成为保亭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同时涉及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亡人事故占比较大,仅2017年1月至2022年3月,保亭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313起,死亡83人,受伤414人。其中,涉及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事故死亡36人,占总亡人数的43.4%。
“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不佩戴安全头盔隐患风险极大,之前我们在治理不佩戴安全头盔工作中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保亭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云球表示,一方面群众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性较低,头盔治理存在“有警就好,无警则乱”怪圈,另一方面保亭县道路点多、线长、面广,而全局警力有限,路面查处难以做到全覆盖。为治理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这个老大难问题,全面减少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发生,保亭公安在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和保亭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主动作为、乘势而上,创新推出“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模式,出台《保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随手拍”工作规范(试行)》《保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电子警察”抓拍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保亭县公安局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抽调精锐警力组建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到岗到人,每周对各部门“随手拍+电子警察”勤务模式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约谈,倒逼责任落实。
在违法查纠上下“狠招”
“我们以‘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为切入点,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强大合力,实现由‘管不了’‘管得了’向‘管得好’的转变,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刘云球说。通过“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模式的引导、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现场查处违法量有了明显下降,群众安全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升,保亭的街头巷尾,佩戴安全头盔已然成为安全出行标配。
坚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向社会要警力、向科技要警力原则、探索推行“现场警力+线上警力”执法和“共享头盔”模式,形成了工作闭环机制,交警铁骑、巡防铁骑、“条块结合”管住“线”;派出所、路长制、道安办等“两级联动”守住“面”;机关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掐住“点”,都是实实在在的硬招狠招。
创新推出“随手拍”举报机制。只要市民群众发现骑行人员未戴安全头盔,都可以采取“随手拍+文字”将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送至指定平台进行举报,公安交警将立即核实处理。据了解,保亭公安拓展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线索的举报邮箱和微信号,鼓励群众利用手机或行车记录仪对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录像举报。各单位、乡镇、村居工作人员和网格员也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参与交通违法治理的新局面。“随手拍”治理骑乘不戴头盔机制运行至今,共收到群众“随手拍”举报线索9203条,全部予以查处。
创新“电子警察”抓拍机制。建立识别电动车、摩托车和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抓拍模型,利用已建成的1318个摄像头,对路面骑乘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查处。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通过 “电子警察”摄像头抓拍查处骑乘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6427起, 实现对城区、乡镇及乡村路口全天候、全时段、全范围实时管控。
“我们授权全县11个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并依托‘路长制’建立‘交警铁骑+巡防铁骑+派出所’巡逻管控机制,解决违法机动性‘处罚难’问题。”刘云球说,由指挥中心不定时视频巡查,及时就近指派警力处置,形成“线上视频巡查、线下巡逻查处”的“天罗地网”。2022年以来,保亭县11个派出所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14450 起,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治理体系初步建成。
为破解辅警执法权不足问题,保亭县公安局探索实施“1+2+N”远程取证执法机制,利用视频会议功能,启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存档,通过辅警路上拦截+民警网上取证执法模式,成功破解辅警路面执法权限不足的问题,同时更加注重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说理执法,严格落实“首违免罚”制度,确保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行“共享头盔”模式,切实解决“一罚了之”情况。
在宣传教育上见“新招”
“整治重点不在于罚,而在于‘教’”,保亭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吴文吉表示,保亭县公安局以新媒体矩阵为网络阵地,借助“两微一抖”等平台,每日曝光群众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以及查处案例,迅速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严查、严管、严控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浓厚氛围,让驾驶人了解驾驶电动车不守交通安全法规、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以及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家庭带来的痛苦和危害,引导电动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警示一片,发挥震慑作用。
同时,保亭县公安局还联合教育局、乡镇等单位,发动对学校、农村、单位等重点人群的针对性宣传工作,将曝光警示案例推送至村级群、班级群、单位群等微信工作群,利用“熟人传播圈”效应,达到良好曝光警示效果。对查处的公职人员未佩戴头盔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处罚教育的同时通过“抄报”“抄送”等方式推送到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让交通安全理念“入心见行”。
“我们始终坚持向宣传要警力,让‘头盔长带,安全常在’的观念深入群众心中,从今年8月10日起至12月31日,我们也将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头盔 平安行’交通安全守护行动。”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孙赫表示,全省公安交警将通过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创新开展“戴头盔、文明行”、“文明交通出行从规范佩戴头盔开始”宣传教育活动,借力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任务,将提高头盔佩戴率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层层推进、层层落实,提高治理效果。
此外,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深入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治理工作,运用“民警+铁骑+无人机”巡逻模式,实行“路管员+巡逻”防控模式。三亚市公安局构建全时空严查态势,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开展工作,辖区安全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
通讯员 张耀中 周平虎
监 制 王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