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一男子猥亵12岁男童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24-07-02 09:00:39
猥亵儿童犯罪突破了道德良知底线,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等人身权,给未成年人造成的身心伤害是终生的,且社会影响恶劣,属于严重犯罪行为,对此应该从严惩处,让犯罪者付出沉重代价。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12岁的被害人唐某某(男性)通过同学认识了被告人朱某臣,并在到朱某臣位于海口市西沙路某住所内玩耍时,被朱某臣强行口交方式进行猥亵。同年12月,唐某某因与家人发生矛盾不愿意回家,便到朱某臣家居住多日,在此期间,朱某臣多次以口交、肛交的方式猥亵唐某某。
法院审理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臣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对不满14周岁儿童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依法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朱某臣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朱某臣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下手的目标”而遭受侵害。学校和家庭要加大对孩子的关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守护好孩子的童年时光,确保孩子安全和健康。同时,美兰法院将继续保持从严惩处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教育功能,牢筑预防性侵害的安全“护栏”,为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字 陈积海
编辑 叶 娇
审核 林宏业
监制 王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