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 在更高层次上促进司法公正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2025年春季学期海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 刘鸿理)
发布时间:2025-05-07 19:22:40
司法公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制度安排。持续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将有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司法公正走深走实。
一、强化司法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司法公开水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为进一步做好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持续深化司法公开的导向已经变得非常明确和清晰,司法公开的举措将进一步优化,司法公开范围的深度、广度也会逐步拓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一是要必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融入司法公开的全过程各环节,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高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旗帜,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将司法公开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三是要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司法公开平台为载体,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分层次、有步骤地统一起法院干警的思想,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把“不敢公开”变成“不怕公开”,将司法公开上升为全体干警的自觉行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规范优化司法公开机制,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效能
近年来,随着庭审直播录播公开、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等多元化司法公开机制的应用与完善,人民法院已初步构建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外部监督促内生优化的良好格局。但司法公开机制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公开裁判文书存在敏感信息、庭审直播引发舆情风波、公开信息不够全面、体制机制发展不够平衡等堵点、痛点问题,亟待优化落实。司法公开不能为了公开而公开,必须把握原则,界定边界,实现司法公开最大的效能。一是要细化审判流程公开,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让当事人更快更方便地了解自己的案情,使双方当事人都便利、都放心、都信服;二是要推进立案公开,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释明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行使诉权;三是要推进庭审公开,进一步明确、细化庭审直播或录播公开的启用条件、适用范围、具体操作流程和追责情形,依法应当公开开庭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四是要严格裁判文书公开标准,强化裁判文书说理,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指导性文件和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审核制度,避免裁判文书出现低级错漏和涉及敏感信息;五是要推进诉讼服务公开,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客户端、12368热线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诉讼服务网络,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
三、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延伸拓展司法公开深度和广度
司法公开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我们不能局限于在“四大公开”上做文章,要多渠道、多途径延伸司法服务维度,通过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不断传递司法温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要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示范审判”的引领作用,让阳光公开审判走近群众身边,针对涉众物业维权、涉房产登记纠纷、涉环保侵犯、涉未成年人侵权等群众关注热度高、影响力大的系列案件,加大巡回审判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力度,增加司法审判线下公开“曝光度”,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二是要发挥“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营造公开、透明、规范的法治环境。定期发布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审判工作白皮书,通过选取具有典型意义、贴近本地实际、受社会关注的案例释法明理,树立行为规则,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有效减轻群众非必要诉累;三是要发挥法治宣传的催化作用,推进司法政务公开,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向社会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司法信息,扎实开展普法“七进”及法院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弘扬法治正能量,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发挥信息赋能的倍增器作用,引领司法公开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APP功能,以审判流程公开、庭审直播录播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为载体,充分推广运用司法公开平台的互动功能、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把深化司法公开变成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双向互动的过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四、深化司法公开监管,更好发挥司法公开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随着互联网特别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司法公开与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关系日益复杂。新时期,人民法院要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让审判管理和内外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充分发挥司法公开的监督制约作用。一是要建立健全成效评估和示范引领机制。切实将司法公开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司法公开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等方面的评估,确保深化司法公开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二是要加大司法公开业务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司法公开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锻炼,重点提升审判人员、书记员了解裁判文书公开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深化健全司法公开监督体系,拓宽司法公开监督渠道,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有效依托港澳台籍人民陪审员履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港澳台籍陪审员意见建议的收集、分析、转化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监督和互动功能,认真研究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反映的重大问题,更好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作者 刘鸿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