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浪出海!海南法院民商事判决获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承认与执行
发布时间:2026-03-16 21:17:22
海南一中院一涉外民商事判决获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承认与执行。该案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关键期涉外法治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阐释了中国涉外审判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公正、开放、包容的司法立场,有力彰显了海南涉外审判的国际公信力与司法权威。
该案系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审理的一起原告海南某公司与被告澳大利亚某公司、澳大利亚联邦公民何某等的合同纠纷,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后,原被告均认可法院判决未提出上诉请求。判决生效后,原告于2024年7月向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海南法院判决。澳大利亚法院认为被告已在中国自愿接受管辖,判决终局且债权金额明确,满足普通法要件,遂依据普通法原则作出裁定,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判决。
本案生效判决获澳大利亚承认与执行,对海南涉外审判及自贸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海南涉外民商事纠纷当事人实现跨境权利救济提供了实践样本,提升了涉外司法国际影响力。从服务对外开放层面,海南法院的判决在普通法国家落地执行意味着中外市场主体在海南自贸港开展经贸活动的司法预期更加明确,这将有效增强境内外投资者的信心,为海南自贸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能。
下一步,海南一中院将以此案为契机,深入贯彻2026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关于涉外审判的新要求,落实“努力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护航者’和全球经贸秩序的‘稳定锚’”的重要指示,持续深化涉外审判能力建设,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不断提升涉外司法质效与国际公信力。在海南自贸港持续加快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海南法院将继续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让更多的典型案例转化为涉外司法实践的示范,让中国司法裁判的权威与公信在国际上赢得更广泛的认同。
撰稿 公文慧
监制 王金红
